蒙药水丸包衣问题药监层面论证会于内蒙古(通辽)第二届蒙医药产业博览会暨亚太平洋大学联盟蒙药学术高峰论坛期间在通辽召开
浏览次数:   322        上传时间:   2016/8/17 11:39:19
      2016年8月16日,内蒙古(通辽)第二届蒙医药产业博览会暨亚太平洋大学联盟蒙药学术高峰论坛期间,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卫生部药品标准》蒙药分册(1998年版)收载蒙药水丸品种包衣相关问题进行论证、研讨。
      参加会议的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巡视员李金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中药民族药药学部部长周跃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理毒理部副部长韩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典委员会中药处处长石上梅、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格日勒图、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王林、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任王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赵瑞芳、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高磊、通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生产监管科科长陈立新、沈阳药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金辉、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国家药典委员会民族药专业委员会委员奥·乌力吉,还有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相关人员、蒙药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等20余人。 
       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格日勒图主持。首先主持人向大家介绍了与会来宾,并就会议的议题、前期工作推进的过程等进行简要阐述。随后,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院长、国家药典委员会民族药专业委员会委员奥·乌力吉就前期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唐广玉就企业执行的蒙成药地方标准到国家标准变迁过程、相关品种的文献记载情况及各药品生产企业的意见等进行了阐述。
       之后,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标准制定参与人员就标准形成、执行中的情况分别作了简要介绍及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巡视员李金菊表示,从法规的层面,管理部门与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让我们有法可依,实现规范化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典委员会中药处石上梅处长就我们曾经的沟通以及沟通后国家药典委员会专题讨论事宜作了介绍,并将形成的基本意见为大家作了说明。
        1、对于存在问题的品种,按现行标准规定包衣料用量进行生产,按产品实际色泽进行性状描述。
        2、各药品生产企业分别制作样品(每个品种3批),报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复核。
        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复核意见,由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汇总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
        4、对于已经完成标准提高工作的品种,在新标准中修订性状;目前还没安排标准提高的品种,由药典会发布补充修订通知。按规定惯例公示3个月,无异议后执行。
        与会的领导、专家一致认为药典委意见可行。各蒙药生产企业要积极配合,尽早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最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巡视员李金菊要求自治区食药局协调各药品生产企业,遵照会议意见按步骤执行相关工作,大家要有耐心认真完成所有相关程序。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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