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本单位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文管理
1、公文版面
页边距:上:2.8厘米,下2.8厘米,左2.8厘米,右2.5厘米。
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适当调整。版记中主送、抄送部门一般用4号仿宋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报送部门全称。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宋字。页码一般用4号宋体阿拉伯数字,居中编排。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其它规范按照通行规范处理。
2、公文处理
收文按登记—分送—承办—催办和回复—存档的程序进行。
发文应有院长签字同意,所有公文统一由行政部进行编号、用印、分发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