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462        上传时间:   2015/12/16 9:25:02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研究院所有仪器设备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管理,各实验室所用设备由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管理。

二、仪器设备要建立研究院总账和实验室分账,财产管理员每季度与实验室责任人核查账物。

三、固定资产做到账、物、卡与国资管理系统数据完全相符。

四、新进设备须及时办理验收、入账、建卡、存档等手续方可进入实验室使用,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五、研究院下属各实验室设备一般不允许直接借出,但为了发挥仪器设备使用效率,提倡各实验室间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允许各实验室间互借仪器设备。由各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履行借用手续,并检查记录仪器借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使用完成后须及时归还,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六、仪器设备及附件定位放置。

七、仪器设备登记、验收、上交等均需实验室主任签字存档。

八、仪器设备的说明书由各分室管理员管理,借出要登记并按时归还。

九、大型设备的管理按照研究院关于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精密仪器使用管理办法

一、各种精密贵重仪器应建立专档(包括订货合同、使用说明书、验收记录等)。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用途、使用方法,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每次使用均应做好登记(包括日期、起始时刻、状态等)。

三、大型贵重仪器由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
四、仪器使用人员严格执行研究院规定的有关检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对仪器定期维修,定期计量检定,保证计量准确。
五、使用仪器时,应注意工作水源、电源、气源的状况。使用后,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确保安全后方准离开。
六、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关机,检查原因,原因不明或不能排除时,要立即报科站领导及维修人员,并填写情况记录。
七、贵重仪器一律不准借出,普通仪器借出须经科站领导同意并办理登记借出手续,经手人负责定期追还。
八、仪器室应保持清新、整洁,及时清理已完成的样品,擦净工作台面,保持室内清洁。

天平室规则

一、天平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维修,使天平经常处于正使用状态。

二、天平室内保持干燥、整洁。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废纸扔在指定的地方。

三、不得把潮湿、高热,有腐蚀性物品带入室内。

四、天平室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动作要轻微,以免产生震动。

五、费实验人员及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天平。

六、使用天平时,必须严格遵守天平操作规程;不懂操作者,严禁使用天平。

七、天平出了故障,由专业人员调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八、室内的一切仪器物品不得随意挪动,更不准私自带出室外。

九、天平使用完毕,必须进行调试。在管理人员检查通过后,在签名本上签名方可离开。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

一、在发生损坏、遗失设备的事故后,当事人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及时上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情况,由实验室主任和财产管理员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报研究院相关部门审核处理。

二、经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查证:凡属责任事故,当事人要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凡属非责任事故,可以不赔偿,但要研究事故成因,防止再次发生。

三、在计算经济赔偿时可考虑以下情况;

(1)损坏、遗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严重下降,但仍能使用的,应按照其质量下降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一般可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

四、赔偿费的偿还期一般不得超过半年,如赔偿金额较大,赔偿者一次交款有困难时,可申请分期或缓期交清;属于几个人共同承担责任事故的,应根据个人责任的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承担赔偿费。

五、赔偿收入只能作为修理或补充仪器设备的经费。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一、单价低于400元的仪器设备与耐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二、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设备保管员负责总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分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管理,并入分室账。

三、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分室管理员核对。

四、新进低值耐用品及时入账。

五、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登记,并按期归还。

六、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

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认真执行《内蒙古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认真执行研究院关于《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大宗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和仪器设备的购置同样处理。

四、零星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的购置,在年初由各实验室研究人员根据需要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表报送财产管理员,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后安排人员统一采购,按期供应。

五、采购回的物品须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由专人负责保管,入库单一式两份,分别由财产管理员和实验室负责人留存。

六、入库物品应及时登记,分类、有序、整齐、安全的摆放,做到随用随取。

七、领用物品使用剩余的应办理退库手续,鼓励节约使用物品行为。

八、各室购置和领用的工具类低值品,须填写工具用品清单一式两份,分别存于各实验室财产及安全责任人和财产管理员处,变更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九、低值耐用品的正常损坏,应填写报损单,报送实验室主任审查和记录。

十、凡上级有关规定条例及本实验室已作详细规定的有关事项,本细则就不再重述。

危险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中毒、燃烧和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实验室危险品的保管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人员及领用人要树立高度责任感。

二、危险品应储存于干燥、通风良好、门窗坚固的房间内,燃烧物的储存温度不得超过28摄氏度,爆炸物的储存温度不得超过30摄氏度。

三、危险品中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及爆炸和灭火性质不同的危险品分类隔离存放。

四、储存危险品的容器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对于无标签及性质不明的物品应及时予以适当处理。

五、进入保管室领用物品时,严禁吸烟及使用火源。

六、危险品的领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批,限量和精确发放。

七、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必须严格控制和监督,实验人员使用由实验室主任监督。

八、剧毒物品的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的剧毒物品必须及时退库且精确作帐。对盛剧毒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废渣应予妥善及时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验室保管的药品中有以下危险品:

(1)易 物:过氧化钠、高氯酸等。

(2)易燃固体:萘、碘等。

(3)易燃液体:乙醚、液化气、乙醇等。

(4)强氧化剂:高锰酸钾等。

(5)强腐蚀剂:硫酸、硝酸等。

(6)毒 品:水银、生草乌、生狼毒、生马钱子、生巴豆、斑蝥、蓖麻子、蟾蜍、闹阳花、生天南星、天仙子等。

实验动物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实验室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培养学生爱护动物的观点,提高动物实验的效益,维护实验室环境,特对实验室实验动物的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动物实验中实验动物的购买、饲养、管理、实验操作及废物处理等方面,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节约实验动物。合理安排实验,尽量使相关实验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实验动物及其器官,用尽可能少的动物做尽可能多的实验。

三、爱护实验动物。在动物实验中,不得任意肢解、虐待和采取其它野蛮的手段对待动物。

四、实验完成后,须妥善处理实验动物的尸体和器官,将其包好后置于研究院规定的专用冰柜内集中冷冻存放,定期统一销毁。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弃实验动物的尸体和器官。

五、如确实需要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动物的饲育、观察,须依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管理工作,实验室须具备必要的专用房间、设备,并具有符合要求的通风、清扫、冲刷等条件;实验室须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动物逃逸和环境污染。

六、实验室必须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爱护实验动物、节约实验动物的教育,并制定具体措施和制度,保证实验动物的使用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

财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财产管理员负责实验室设备和其它财产的管理工作。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怕麻烦,认真负责。

二、财产保管应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负责设备的账目管理,建卡、贵重仪器建立专门档案,数据应与国资管理系统完全一致,定期检查数据,负责设备报表统计等。

四、定期与分室核对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与实验室主任一起负责设备的报损报废手续的办理及仪器设备的更新工作。

六、负责办理设备损坏的赔偿手续。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一、各实验室主任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各实验室设安全员,并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姓名标注于门上。

二、安全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对各分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向实验室主任汇报检查结果。

三、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规定妥为保管。在使用电炉等明火时,要有人值守。随时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遇到由电路故障起火时,要马上切断电源,并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四、实验室仪器定位放置,贵重、民用性强及零星小件物品须上锁保管;发现被盗或破坏,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保卫处及主管领导。

五、对有毒物品,应保存在封闭容器内,由专人保管,在使用时须特别防护。

六、随时关好实验室中的水龙头,以防淹水;并经常通风,保持实验室干燥,避免仪器设备受潮、霉变。

七、节假日前由实验室安全员会同全室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后封门,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按有关专项安全规则执行:如(1)电器安全规则;(2)易燃气安全规则;(3)高压气瓶安全规则;(4)消防规则;(5)防毒规则;(6)防辐射规则;(7)防暴规则;(8)传动设备安全规则;(9)一般急救规则。

九、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乱扔杂物、废纸。保持室内整洁。

十、每天结束实验后,实验人员负责打扫卫生及实验后安全检查,检查内容:门窗水电、实验物品、实验仪器设备。

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每次实验中,要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调试仪器,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

三、做到规范操作、正确使用仪器,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损坏。

四、深入钻研实验理论和方法,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改进实验方法。

五、认真做好本实验室的财产及安全责任交接工作。

六、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门、窗、水、电),及时妥善处理好实验中的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实验室安全员的工作,接受其检查督促,经常检查实验室有无安全隐患并向安全员报告。

七、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八、积极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实验工作讨论和实验研究活动。

九、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做好研究院分配的管理及其它工作。

十、积极参加实验室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自选课题工作。

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效地为实验室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档案分为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实验研究档案三类。

二、凡是在实验研究管理和实验研究活动、科学研究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实验研究档案。

三、凡是在实验室工作中形成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等均属人事档案。

四、凡作为实验室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在其购置、验收、调试、运行、管理、维修、改造、报废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电子文档,以及随机的仪器说明书、保修卡等均属仪器设备档案。

五、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六、属归档的文字、图表材料,应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并划分保管期限为永久卷、长期卷、短期卷三种。

七、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和微机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以满足实验室工作需要。

八、档案工作在主管领导负责下,由专人管理。

参观考察来宾接待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室参观考察来宾接待工作,对各实验室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验室全体人员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向上的心态接待领导和客人。在整个接待过程中要热情主动、文明友好,耐心解说。

二、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所有实验室全部开放。充分体现研究院的精神风貌及总体实力。衣着整齐、举止文明。

三、由实验室主任进行解说。解说内容包括:实验室名称、房屋面积、仪器设备情况、人员情况、承担的研究院工作和科研情况及其他。

四、要求每个实验室主任和实验技术人员对所属实验室及仪器设备进行进一步的深入了解,以保证接待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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