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科研立项和成果奖励办法
浏览次数:   482        上传时间:   2015/10/31 10:27:46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院事业的发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调研和参考其他地区科研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奖励范围

蒙医药科研奖励包括学术论文奖励、科研课题立项奖励、鉴定成果奖励、专利奖励、科研成果获奖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六项内容。

二、蒙医药科研奖励标准

 

1、学术论文奖励

类别

载                   体

奖励标准(万元)

 Science、Nature

20.0

 SCI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大于或等于生物和医药:3.0

2.0

 SCI核心库来源刊上发表的,IF小于生物和医药:3.0

1.0

A

 CSCD核心版

0.5

B

 CSCD扩展版

0.3



2、科研课题立项奖励

课题来源

国家级重大课题

(100万元以上)

国家级
(100万元以下)

省部级

地市级

横向项目

按获得经费奖励

立项

结题验收

立项

结题验收

立项

结题验收

立项

立项

12%

3%

15%

5%

10%

5%

10%

10%



3、鉴定成果及专利奖励

奖励标准(万元)

奖励标准(万元)

国际领先

0.5

发明专利

0.5

国际先进

0.3

实用新型专利

0.2

国内首创

0.2

外观设计专利

0.1

国内先进

0.1

鉴定成果的评价水平按国家规定查新单位的查新报告的定性为准。

专利必须是职务发明。



4、科研成果获奖奖励                                                       单位:万元

 

国家级

自治区(省部)级

厅局市(盟)级

获奖等次

匹配比例

20.0

15.0

10.0

8.0

10.0

8.0

2.0

1

0.5

0.3

备注

 ①成果奖是指各级政府颁发的奖

 ②同一成果获多个奖项,以最高奖为准。



5、科技成果转化奖励

经过技术鉴定或授予专利权的科技成果或自主创新成果,以合同方式进行技术转让收入的80%奖励给课题组或个人,20%留给单位。

上一条:  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下一条: 内蒙古蒙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预案